3. 审批流程详解

3.1 新建标识审批流程

[科室提交标识制作申请表]
  │
  ├─ 申请人:需求科室负责人
  ├─ 材料:申请表(含用途说明、建议位置、信息内容、预期效果)
  │
  ↓
[后勤/总务科初审]
  │
  ├─ 责任人:标识管理员
  ├─ 时限:3个工作日
  ├─ 审查项:① 是否已有同类标识可复用;② 位置是否合理(布点规划对照);③ 尺寸预估
  ├─ 不通过→退回修改或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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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宣传科VI审核]
  │
  ├─ 责任人:宣传科VI管理专员
  ├─ 时限:3个工作日
  ├─ 审查项:① 色值/字体/版式是否符合VI手册;② 与现有标识风格是否一致
  ├─ 不通过→退回并附VI修改意见
  │
  ↓
[医务科/院感科内容审核](视内容类型)
  │
  ├─ 责任人:医务科/院感科专员
  ├─ 时限:2个工作日
  ├─ 审查项:① 科室名称规范性;② 医疗信息准确性;③ 院感标识合规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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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预算审批]
  │
  ├─ 责任人:按金额分级审批(见费用审批权限表)
  ├─ 时限:5个工作日
  ├─ 审查项:① 费用估算合理性;② 资金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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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采购执行]
  │
  ├─ 责任人:后勤/总务科
  ├─ 采购方式按金额确定(见费用管理章节)
  ├─ 时限:按采购方式不同(招标30~60天,竞争性谈判15~20天,单一来源5~10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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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设计确认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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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├─ 责任人:宣传科终审+需求科室确认
  ├─ 输出:签批施工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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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生产制作+安装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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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├─ 责任人:供应商(制作)+后勤/总务(安装监督)
  ├─ 时限:合同约定(通常15~30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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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验收]
  │
  ├─ 责任人:后勤/总务+宣传科+需求科室+院感科(院感区域)
  ├─ 输出:标识验收记录表(各方签字)
  ├─ 不合格→返工/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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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档案入库+资产登记]
  │
  ├─ 责任人:标识管理员
  ├─ 输出:档案系统录入+资产登记卡

总时限:常规新建标识从申请到完成≤60个工作日(不含招标等待期);紧急新建标识≤15个工作日(绿色通道)。

3.2 标识维修/更换审批流程

[巡检发现故障/科室报修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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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后勤/总务科现场确认]
  ├─ 责任人:维修工/标识管理员
  ├─ 时限:紧急≤2h到场,一般≤24h到场
  ├─ 确认内容:故障类型、严重程度、维修方案预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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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故障分级判定]
  ├─ 紧急(安全隐患类)→ 直接执行维修→事后补办审批
  ├─ 重要(功能影响类)→ 简化审批(后勤科长审批)→ 执行维修
  ├─ 一般(外观瑕疵类)→ 标准审批流程
  │
  ↓ [一般类继续]
[维修/更换方案+费用估算]
  ├─ 责任人:标识管理员
  ├─ 时限:3个工作日
  │
  ↓
[费用审批]
  ├─ 按金额分级审批
  │
  ↓
[执行维修/更换]
  ├─ 责任人:后勤维修班/供应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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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验收+档案更新]

3.3 标识内容变更审批流程

适用场景:科室更名、科室合并/拆分、专家信息调整、诊疗范围变更等

[变更发起]
  ├─ 发起方:人事科(人员变动)/ 医务科(科室调整)/ 门诊办(排班调整)/ 科室自行申请
  ├─ 材料:变更通知文件(正式红头文件或OA通知)+ 变更内容对照表
  │
  ↓
[内容审核]
  ├─ 医务科审核医疗信息准确性(1个工作日)
  ├─ 人事科审核人员信息准确性(1个工作日)
  ├─ 院感科审核院感标识合规性(1个工作日,涉及院感区域时)
  │
  ↓
[宣传科VI审核]
  ├─ 确认变更后版式仍符合VI标准(1个工作日)
  │
  ↓
[后勤/总务执行]
  ├─ ① 制作变更面板/贴膜/新标识
  ├─ ② 安装变更
  ├─ ③ 旧内容标识处置(覆盖/拆除/降级)
  ├─ 时限:信息类变更≤5个工作日;专家排班类变更≤2个工作日
  │
  ↓
[现场确认+档案更新]
  ├─ 变更记录追溯链更新
  ├─ 照片档案更新

批量变更特殊规则: - 全院性科室调整(如科室合并/更名涉及≥10个科室):成立专项工作组,制定变更时间表,确保新旧信息交替期≤2周 - 专家信息更新:与HIS系统同步,建议建立标识信息与HIS排班系统的自动同步接口

3.4 临时标识设置审批流程

适用场景:科室临时搬迁、施工围挡导向、会议/活动临时标识、疫情防控临时标识

[科室提交临时标识申请]
  ├─ 材料:申请表(含临时原因、设置位置、持续时间、标识内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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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后勤/总务审核]
  ├─ 审查项:① 位置安全性;② 不遮挡永久标识;③ 不影响消防通道
  ├─ 时限:常规2个工作日;紧急4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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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宣传科VI审核]
  ├─ 临时标识可适度放宽VI标准但必须保留核心识别元素(院徽+主色)
  ├─ 时限:常规1个工作日;紧急2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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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执行设置]
  ├─ 临时标识制作方式:彩色打印塑封/即时贴/展架/电子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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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到期回收]
  ├─ 临时标识到期后3日内必须拆除
  ├─ 后勤/总务科跟进拆除,恢复原状

临时标识特别规定: - 临时标识必须标注”临时”标识(如角标”临时”字样或不同底色) - 最长有效期≤90天,逾期必须转为永久标识或拆除 - 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临时标识可由院感科直接审批后设置,事后补办

3.5 标识拆除审批流程

[拆除需求提出]
  ├─ 提出方:后勤/总务(报废类)/ 科室(功能取消类)/ 基建(改造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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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后勤/总务评估]
  ├─ 评估项:① 拆除必要性;② 拆除后是否需要替代标识;③ 拆除安全方案;④ 处置方式
  ├─ 时限:3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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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审批]
  ├─ 涉及VI形象变更→宣传科会签
  ├─ 涉及科室导向→相关科室确认
  ├─ 涉及消防标识→保卫科确认替代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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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↓
[执行拆除]
  ├─ 拆除安全要求见维护作业安全规范
  ├─ 拆除后墙面/地面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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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资产核销+档案更新]
  ├─ 财务科资产核销
  ├─ 档案系统状态更新为"已拆除/已报废"
  ├─ 拆除前后照片留档